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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作者:[] 来源:[新闻中心] 访问:[]

  为充分发挥赣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服务赣州民营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的实践需要,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市政府及江西理工大学统一部署,现就中心2021 年度课题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1.《赣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研究

     2.《原材料价格上涨对赣州民营企业的影响与对策》

     二、招标对象

    1.课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机关单位、咨询机构、各类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其它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申报。投标人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党政机关科级以上(含各级主任科员)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行课题责任人负责制。一个课题组只能确立一名课题责任人,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应有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等3人(含)以上,成员必须具有民营经济工作或研究背景且对赣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有一定了解。允许跨部门跨单位择优选择课题组成员。

    4.本次招标课题主要侧重于实践研究。研究内容应紧紧围绕赣州市实际,提出的对策建议应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投标方式

   登录赣州市工商联网站(http://gsl.gzdw.gov.cn/)或江西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网站,下载并填写《赣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申请评审书》(A表、B表各3份),于2021年9月15日前寄至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一份。通过资格审查后,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专家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如每项课题参与竞标的课题组少于3个,中心将取消该课题,或将该课题转为委托课题。

    四、资助经费与研究期限

  (一)资助经费(含评审费用)

    1.《赣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研究》,3万元;

   2.《原材料价格上涨对赣州民营企业的影响与对策3万元;

  (二)经费拨付方式

     资助经费一次核定,结题后一次拨付。中心组织中期检查后,如中期检查不通过,则中心有权停止合同,并终止下拨经费。课题签署合同后,如中标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的,课题组在中心报账;如中标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以外单位的,课题经费统一由中心拨付至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中心对经费使用具有监督义务。

   (三)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约2.5个月,研究成果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21130日。

    五、结题要求

      1. 提交课题研究报告1份。

      2. 提交凝练主要观点后形成的《民营经济专报》1-2份。

      3. 课题结题由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统一参加结题汇报大会。

   六、中标者责任和义务

   1.课题中标者应按合同约定的要求组织和开展课题研究,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中心报告研究进展情况,接受其指导。逾期不能结题者视为违约,按情节轻重扣减相应的课题研究经费。

   2.凡课题未通过验收者,应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验收不合格者按违约予以撤项。

   3.经鉴定验收后的课题研究成果,归中心掌握和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引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五楼504室,邮编:341000。

  联系人:肖志武

   话:15779081936

   箱:8448639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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