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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8] 作者:[] 来源:[新闻中心] 访问:[]

 各学院(校区)、各有关单位:

接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转来《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文艺规〔2018〕2号),2018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已经开始受理。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江西文化和旅游建设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出一批文艺科研重点成果,为江西文化强省建设打造旅游产业高地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本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基地项目。2018年度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不含应科院)本次限报50项(不含基地项目)。请各学院(校区)认真组织评审并排名,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三、申报者应根据《2018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的要求,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主要思路也应按照上述课题指南申报,不符合本课题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实行申请人负责制,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9年12月1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五、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政策、业务应用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

六、项目负责人在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基地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加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在研的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七、鼓励各高等院校科研人员与文化系统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联合开展项目申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八、申报者所在学院(校区)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课题的内容审核,确保报送材料准确完整。

九、具体事项安排:

1.各学院及南昌校区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并排名,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后,集中报送科技处;其他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处组织评审并排名。申报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三份;匿名活页(匿名活页中注意不能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否则视为无效)一式三份。所有材料均为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所有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统计表和江西理工大学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

(3)提交纸质稿前请先将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袁志明老师新OA邮箱。

2.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月11日(周五)下班前提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8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2018年度基地项目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3.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

4.2018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统计表

5.江西理工大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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