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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3] 作者:[] 来源:[新闻中心] 访问:[]

关于开展2026年度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项目专业领域:有色金属行业地质、采矿、选矿、冶金、材料、加工、自动化(数字化)、设备、标准、分析、环保等及与其密切相关的领域。

(二)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在未解密之前,不得申报

二、奖项设置和等级

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设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等级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

(一)技术发明奖。推荐项目在有色金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有重大技术发明,新颖性与创造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技术成熟完整、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和应用前景良好。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须获得授权核心发明专利,单项人数不得超过8人。

(二)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在有色金属行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创新,技术指标先进、技术成熟可靠、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推荐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6人,完成单位数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2人,完成单位数不超过7个;三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8人,完成单位数不超过5个。

三、推荐流程和要求

(一)网络申报。请登录奖励推荐系统(中国有色金属科技信息网 www.yskj.cn)在线填报。项目申报者需与科学技术研究院奖励办公室联系取得申报账号和密码。

(二)项目公示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公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项目需在正式报送前完成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推荐的,方可推荐。

(三)每人本年度限申报一个推荐项目。推荐项目附件涉及科技成果评价、鉴定、验收的专家组成员不能作为该项目完成人。项目完成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四)申报项目整体技术必须在生产中应用2年以上,即项目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整体技术获得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验收报告须当作附件上传。

(五)申报技术发明奖项目,授权发明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首页(摘要页)及说明书全文复印件。申报科技进步奖项目,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已获得过行业科技奖项目的知识产权不能被重复使用。

四、申报材料要求

《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是有色金属行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项目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报。

上交纸质材料包含《推荐书》应与推荐项目有关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项目摘要》及《评价结论或鉴定意见》(双面打印,限一页,一式20份)

五、申报时间要求

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纸质材料请于2026年9月28日前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奖励办公室濂溪楼208)李韶雨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26版)

附件2: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2026版)

附件3: 项目摘要及科技成果评价结论或鉴定意见(2026版)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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