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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 作者:[李韶雨] 来源:[新闻中心] 访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为做好我单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获奖人数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三、推荐材料要求

⒈ 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⒉ 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

⒊ 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候选人向学会申请注册密码,凭“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录中国青年科技推荐和评审管理系统(http://qwyc.cast.org.cn/)进行网络填报电子版材料,请于2019年10月9日前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一式6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或提名专家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请各学院(学部)积极组织,认真推荐,并作为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对有多个候选人的请排序后向学校推荐。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请于2019年10月11日下班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处(校科协)。

 

联系人:李韶雨

联系电话:0797-8312370

 

科学技术处(校科协)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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