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市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调动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赣州市科技进步与创新发展,经研究,赣州市科协决定在今年5月全国第三个科技工作者日期间,表彰一批在我市“主攻工业、三年翻番”及服务“六大攻坚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同时开展赣州市第三届“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学科领域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普及与推广,教育与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常年工作在工业、农业、科研、卫生、教育、科普、国防等一线,努力拼搏、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并做出积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科技工作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深入实施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赣州建设,特别是在我市“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及“两城两谷一带”产业发展战略中作出突出贡献;重点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平台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引进及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学技术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二)十大科技创新人物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市科技水平,位居省内科技前沿或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的团体和个人。
3.注重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技术发明创造、专利、品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推动企业人才引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企业家、企业高管或企业研发团队。
4.在围绕市委、市政府打好“六大攻坚战”,聚焦“两城一谷一带”,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在服务我市创新创业、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管理工作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团队和个人。
5.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进新型创新平台建设中大胆创新、积极有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创新型团队领导者或在众创空间中示范性强的创客人物和团队。
三、推选办法
(一)推荐程序
优秀科技工作者及十大科技创新人物均应由推荐对象所在二级单位提出意见,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
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3-5名优秀科技工作者和2-3名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请各二级单位择优推荐参评人选。
(三)推荐材料
1.优秀科技工作者:被推荐的科技工作者,要求填写《赣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附事迹材料1份(1600字以内)。以上材料于2019年4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科学技术处李韶雨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2.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被推荐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要求提交2000字左右的参评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简版,要求逻辑清晰、语言准确,聚焦科技、突出业绩。为了便于评选宣传,要求参评对象上交1-2幅能反映主题的照片及电子版,需提供6-8分钟的奋斗攻关创新视频资料,要求事迹突出,生动感人,画面清晰;出具能反映主要业绩的辅助材料及佐证材料(含复印件),原件看后可收回。推荐表(附件2)、事迹材料电子稿及视频资料于2019年3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科学技术处李韶雨老师。
四、表彰奖励
1.优秀科技工作者:对评选出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由市科协、市科技局联合下发表彰决定,授予“赣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予以表彰奖励。
2.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赣州市第三届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获奖者将在全国第三个科技工作者日前夕表彰。获奖对象由市委人才办、市科协、市科技局、赣南日报社和赣州广播电视台联合表彰,并通报有关单位,颁发证书;纳入赣州科技智库、市级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经认定同等享受市级高层次人才(D类)有关人才政策和待遇。对获奖对象典型事迹进行展播和宣传。
联系人:李韶雨
联系方式:0797-8312370
附件1:《赣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赣州市第三届“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推荐表》
附件3:《赣州市第三届“十大科技创新人物(团队)”评选推荐表》
科学技术处(科协)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