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赣州市社联工作安排, 2016年度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做好2016年度市级社会科学研究百题和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是为了检验2016年度市级社会科学百题研究工作成效,促进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促进市级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参评范围和时限
1. 申报成果只限于经市社联批准的2016年度市级社科研究百题;
2. 申报成果必须是在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之间,在设区市市级以上公开或社科类内部刊物发表并已结项的课题;
3. 本次参评成果包括社科研究百题方面的专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挖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可作为论文参评(凡电子出版物、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能参评)。以集体名义发表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
4.2017年9月起,市社联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评奖标准及级别
1.评奖突出导向性和科学性。申报成果要求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成果观点鲜明,主题突出,材料翔实,结构严谨,语言通顺,文字准确,数据真实,代表我市社科类学科最新成果;
2.本次活动评选优秀社科成果设一等奖六项,二等奖十项,三等奖十四项;获奖成果将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本次评奖的优秀成果,将汇编成册,分别送呈市、县(市、区),市直、驻市单位领导和县(市、区)社联,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及有关单位参阅。
四、方法步骤和要求
1.凡申报成果者均需按要求填写《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百题优秀成果奖申报表(2016年度)》(附后)。每人限报一项,二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市社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人需提交申报参评成果的原作、佐证材料和申报评奖表各3份(1份原件和2份复印件)及电子文档(Word文档)于2017年9月18日前上报校科技处(行政楼615室),逾期不再受理(原件经审核后将退回申报人)。
联系人:袁志明;联系电话:8312131
附件: 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百题优秀成果奖申报表(2016年度)
科技处
2017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