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理工大学科研基金资助办法(试行)》(理工发〔2013〕58号)第十条之规定:
课题研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和所取得的相关成果需标注江西理工大学“科研基金”课题编号。理工科一般课题结题时须在CSCD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一般课题结题时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来源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理工科重点课题结题时须在学术期刊发表被SCI、EI检索(不含国际会议论文)的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重点课题结题时须在CSSCI来源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重大课题按照任务书的要求结题。党建与思政专项课题结题时须在省级以上权威党刊或党报理论版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以上。
具体结题材料包括:
一、 江西理工大学科研基金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含研究报告)
二、成果复印件(期刊或论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结题材料按以上所列顺序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提交纸质材料前请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含《江西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题登记表》)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