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校区)、各有关单位:
接江西省社联转来《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19﹞1号),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通知已经发布。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学科分类
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
三、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实行限项申报制。(我校申报指标20项)
3.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无须匿名,A3双面打印),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相关信息,另7份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
(2)电子版文档:《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提交纸质稿前请先将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袁志明老师新OA邮箱。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6月14日(周五)下班前提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2.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
3.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4.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