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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 作者:[科技处] 来源:[新闻中心] 访问:[]

各学院(校区)、有关单位:

接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的通知》(中色学字〔2018〕22 号)要求,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决定开展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通过表彰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开拓创新,依靠科技进步,创新驱动,推动有色金属工业转变发展方式,为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强国贡献力量。

二、推荐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

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荣誉称号获得者,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同时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一)推荐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2)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39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4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不超过3 名,经过中国有色学会评审组评审最后将选出10 名作为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三、推荐评选工作和要求

(一)明确职责,规范程序

各团体会员单位负责推荐会员中的一线科技工作者。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青年奖获得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推荐评选的重点是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四)把握进度,按时报送

请于6 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科技处李韶雨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3 份,其中原件1 份,复印件2 份。

四、表彰奖励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将在青年学术论坛会议期间对获奖人员进行评比,授予“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等奖励,并将突出获奖者推荐参评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

五、组织领导

在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秘书处领导下,成立中国有色金属青年科技奖评审组,负责评审工作。评审组组长由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秘书处领导担任,成员为青年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评审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 李韶雨 0797-8312370

 

附件:第三届全国有色金属优秀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科学技术处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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