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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百人远航工程“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4] 作者:[科技处] 来源:[新闻中心] 访问:[]

 各学院(校区)、工程研究院:

省委组织部、省科协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旨在资助优秀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百人远航工程”项目申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恪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学风正派。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突出的阶段性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或者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在各自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或者长期在企业工作,在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原则上需有副高(含)以上职称;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5、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学习、沟通和交流。

6、应邀在2018年或2019年赴国(境)外进行学习深造和交流,且学习交流时间应在三个月(含)以上一年以内。

二、申报程序

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查和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步骤确定人选。

1、申报人员填写《“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并将申报表中提到项目、成就等佐证材料与应邀赴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的邀请函、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业绩材料整理成册胶装作为附件一并提交至二级学院(校区)的科研秘书处。

2、申报人员所在二级学院(校区)对申报人员进行政审,并出具政审意见1份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科学技术处。

3、各二级学院(校区)必须对申报人员的外语水平进行把关;对申报人员填写的《“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和附件材料进行核实,并在附件材料的封面上签署“情况属实”。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校区)要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根据按需选拔、保证质量、学用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2、各二级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要按照《江西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赣才发[2017]2号),围绕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型光电、航空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围绕我省重点产业、一流学科专业和新经济业态发展需要,特别是围绕新制造经济、新服务经济、绿色经济、智慧经济、分享经济等我省五大主攻方向,组织开展选拔工作。

3、系夫妻关系的不得同年共同申报“百人远航工程”项目;夫妻一方获得2017年“百人远航工程”资助的,另一方不参与2018年“百人远航工程”的申报;曾受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研修的人员,不再推荐申报。

4、入选“百人远航工程”的人员赴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期间在工作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原则上不变。鼓励各学院校区给予派出人员一定配套经费支持。

5、请各学院(校区)于2018年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给科学技术处李韶雨老师。报送材料包括:

(1)《“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WORD格式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六份,申报书中红色字体为填报说明,请在提交时删除);、

(2)申报人员业绩附件材料(胶装成册附目录,纸质一份);

(3)《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

(4)《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主要业绩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

 

联系人:李韶雨

电话:0797—8312370

地址:科学技术处617办公室

 

 

附件:

1、《“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

2、《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汇总表》

3、《2018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主要奖项业绩等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2月14日

 

 

  • 附件【申报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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