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服务地方与行业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我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培育高水平研究成果,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申报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矿业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校级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本次申报的课题为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校级研究课题,立项课题列入江西理工大学校级科研基金课题。
课题申报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领会《若干意见》精神,强化服务地方经济与行业发展意识,围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特别是赣州市钨和稀土等战略性资源可持续开发、矿业产业战略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结合我校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的特色,在以下几个方向进行选题:
1.
绿色矿山发展研究;
2.
矿业开发过程中的负外部性研究;
3.
矿业企业供应链管理绩效水平研究;
4.
矿业企业ERP系统的设计及构建;
5.
矿业企业卓越绩效管理研究;
6.
矿山生态补偿机制和对策
二、申报条件
1
、课题申报人限报1项,且不能参与其他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鼓励和优先支持学校和各学院组建的学术团队进行申报。
2
、课题申报人必须为江西理工大学的教学科研人员。课题立项后,申报人须与矿业发展研究中心签订协议,严格按照协议和《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研究。
3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在研的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招标项目和研究基地校级课题的负责人;申报了2017年度江西理工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的人员不能同时申报本课题。
三、资助经费
1
、
2017
年度校级研究课题共资助5项,其中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3项。重点
课题资助经费10000元/项,
一般
课题资助经费5000元/项。
2
、课题经费由江西理工大学矿业发展研究中心按规定拨付,课题立项时拨付50%,课题验收合格后再拨付50%。
四、课题研究与结题要求
1
、批准立项的课题参照《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
、批准立项的课题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结题。矿业发展研究中心将于2017年7月进行中期检查。
3
、课题申请结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重点课题
:
(1)
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
在江西理工大学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核心期刊1篇、向地厅级以上政府部门(含地市级)提交1份咨询报告且取得了该部门的采用证明。
一般课题
:
(1)核心期刊1篇;
(2)向地厅级以上政府部门(含地市级)提交1份咨询报告且取得了该部门的采用证明。
4
、申请结题的课题由科技处与矿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对申请鉴定的课题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5
、课题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西理工大学矿业发展研究中心”,且必须标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理工大学矿业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校级研究课题”。
五、申报办法、受理时间和课题评审
申报人填写《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理工大学矿业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A表”1份及“B表”3份,经所在学院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A、B表电子稿一并报送矿业发展研究中心(
经济管理学院
414
室
)。
联系人:刘亦晴,电话:13970787571。许礼刚,13607974083.
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期限到期后,由科学技术处与矿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确定批准立项的课题。
江西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
江西理工大学矿业发展研究中心
2017
年4月13日